威尔·杜兰特《文明的故事-恺撒与基督》摘录1

P15:

大概在公元前8世纪,一队拉丁姆移民——由于对征服的贪婪或由于人口增加的压力而需要土地——向西北移动了20英里左右,在这里创建了最著名的人类居所——阿尔巴隆加城邦。

不妨大胆地臆断,这可以说就是罗马全部历史的起源。

P16:

考古学家并没有提供证据以证实这些故事,但它可能包含着一个真实的核心。也许拉丁姆派遣一部分殖民去发展罗马,作为抵抗埃特鲁斯坎人扩张的战略外壕。城址距海20英里,对海上贸易并不十分适宜,但在那个海盗劫掠的时代,倒也是适当的。至于内部商业,罗马位于南北水陆交通的要道,十分便利。

据传统说法,首先建筑的山冈是帕拉蒂尼,可能是因为该处山下有一个小岛,便于作为台伯河的徒涉场及架桥。其邻近各山冈的斜坡上也暂住了人,而且不断增加,直至人口泛滥。以至于渡过台伯河就到了梵蒂冈及雅尼库伦(Janiculum)山冈之上。“七山”居民有三种部落——拉丁姆人、萨宾人和埃特鲁斯坎人——他们首先组成一个联邦(Septimontinum),逐渐合并而成为罗马。

P25:

什么人是贵族?李维认为,罗慕路斯曾于其部落中选出100名族长,协助他建立罗马,并作为他的顾问和元老。这些人,后来被称为“父老”(patres),他们的后裔则被称为“父老传下的”(patricii)。对古代传说吹毛求疵的现代理论,则喜欢做这样的解释:贵族是侵入拉丁姆平原的外来征服者,也许是萨宾人,他们统治平民,将平民视为下层阶级。我们或可相信的是,贵族包含着这样的几族人:他们运用经济或军事的优势,取得较好的图帝,又由农业的领导地位转变为政治权威。

P26:

人与人之间也像野兽与野兽之间一样,自然少有心满意足之时。因此,无论任何形式的政府,绝不能永远使其臣民满意。

P27:

这是一次阶级战争的序幕,这场战争一直持续到共和时代的末期。公元前486年,执政塞浦路斯·卡修斯(Spurius Cassius)提议,把战争中夺得的土地分给贫民。贵族们指责他讨好平民,想自立为王,便把他处死。在罗马史上,“土地平均分配论”的提出与元老院的暗杀事件是关联的,其最高峰是格拉古兄弟改革与恺撒被暗杀,而这次暗杀行为也并不是第一次。

P28:

元老院对平民的这个新要求,经过长期抵抗之后,终于在公元前454年派遣一个由三个贵族组成的考察团前往希腊研究梭伦(Solon)及其他立法者所定的法律,并回国提出报告。公元前451年,他们回来后,公民大会选出10个负责制定一部新法典,并赋予他们统治罗马的最高政府权力,为期两年。这个十人委员会,在坚决反对的阿庇乌斯·克劳狄乌斯(Appius Claudius)的主持下,把罗马的旧习惯法改变为著名的《十二铜表法》(Law of the Twelve Tables),向公民大会提出,稍事修改,加以通过,并在广场中公开陈述,使凡能够阅读的人都可以看到。这个似乎微不足道的事件,却是罗马以及人类历史上的划时代大事。这是第一次的成文法,其法律架构是罗马最了不起的成就,也是罗马对人类文明的巨大贡献。

P34:

元老院在胜利时最坏,而在失败时最好。

P37:

在这个独一无二的体制中,各级官吏执行着基于十人团的《十二铜表法》的一套法律。然而在这一划时代的法律制定以前,罗马的法律一向是一种混合体,包含有部落的习惯、王室的诏书及祭司的指令。

早期的罗马法就是祭司的规则,属于宗教的一个部门,充满着神圣的许可与庄严的仪式。法律是命令与公正两者的结合,不但是人与人的关系,也是人与神的关系。犯罪是侵犯那种关系,侵犯神的和平的。在理论上,法律与惩罚用于维持或恢复这种关系及和平。祭司们在法院开庭之日或人民集会之时,宣布何者为正、何者为误的准则。

在罗马,祭司是第一个法律与意见的顾问,第一个将法律见解告诉人民的就是他们。法律由祭司们记录在卷,保管得很秘密,不让平民知道。因此,不禁使人猜疑,祭司们是否也会偶尔改变原文,以迎合经书或贵族的目的。

P38:

《十二铜表法》引起了法律的双重革命,即罗马法的公布与通俗化。代表着从不确定与不成文的习惯法转变为明确的与成文的法律。

载在《十二铜表法》上的《公民法》(ius civile),自神的法律中解放出来,罗马便非“神权政治”了。公元前304年,阿庇乌斯·克劳狄乌斯的秘书公布了法庭行事日历及正确法律程序的公式书,祭司们的专利就消失殆尽了。因为在此以前,这些事情只有祭司们知道,人民罕有知道的。

P42:

最使我们惊奇的是,这样一种政府居然维持了那么久(公元前508年-前49年),而且成就那么大。其所以能够持久,也许是因为糊里糊涂地适应了情势的变迁,以及在家庭、学校、寺院、议会、元老院等所引发的那种自豪的爱国主义。为国献身造就了共和时代的最高峰,正如其无可比拟的政治贪污造成其没落一样。只要罗马的敌人还逼迫他们去团结、能有先见及保持英雄主义,罗马仍旧是伟大的。当罗马征服了所有敌人后,繁荣了一段时间,便很快开始衰亡。

P47:

罗马很快就以殖民巩固了征服地,这些殖民有些是由拉丁同盟所遣,有些是罗马直接派出。他解决了许多问题:罗马正承受着人口压力、生活困难,结果造成阶级斗争,而殖民便解决了本身的失业问题。那些殖民和殖民地在不稳定的臣民中,作为警备队或忠贞核心,又为罗马商业作前哨和出口处,且为首都饥民增加粮食供应。于是在用利剑开始征服之后,罗马很快地用犁头完成其征服。在这种方式之下,今天依然存在的数以百计的城市,接受了他们的基础,或他们的罗马文化。意大利半岛此时大多被语言复杂的野蛮民族所居住,一等到拉丁语言及其文化在整个半岛传播之后,渐渐地意大利就铸成一个统一国家了。

P53:

迦太基以其陆军征服西西里岛,以其海军封锁西地中海,阻止罗马通商,因此引起绵亘百年之久的生死决斗,即我们所知的三次布匿战争。

P67:

第二次布匿战争改变了西地中海的面貌,西班牙及其所有财富都归罗马所有,向罗马提供了征服希腊的基金。意大利再告统一,罗马成为毫无疑问的主人,并为罗马的船只及货物打开了所有路线及市场。但是,在所有古代战争中,这次战争是成本最高的。它蹂蹦或损坏了意大利农田的半数,摧毁了400个市镇,杀死30万人。这次战争削弱了民主政治,因为它显示出,大众的议会不能明智地选择将领或指导战争。这次战争改变了罗马人的生活和道德,因为农业受害而商业获益;因为把乡下人征召入营,教以战斗的残暴,而军营中又盛行男女乱交;因为带回西班牙的珍贵金属,用于新的奢侈及帝国的扩张;因为它使意大利能够依靠自西班牙、西西里及非洲榨取来的小麦为生。总之,几乎罗马历史的每一阶段,都以这次战争为转折。

P79:

“宗教”(religio)这个词,意为以虔诚的谨慎来履行仪式。仪式的本质是一种牺牲——照字面解释是使一件东西属于神所有。

P80:

“祈祷”(carmen)一词,意恩是不仅是一首歌,而且是一种符咒。普林尼曾坦白承认,祈祷文就是一种魔法的词句。如果公式词句背诵得一点不错,且依照着由祭司编纂及保管的诸神分类簿(indigitamenta),向正确的神祷告,则所要求的一定会得到满足。如果神没有赏赐,则仪式中必有错误。

在罗马遗迹中所发现的许多誓愿不禁使我们想起,罗马人民的宗教颇为热烈亲切,因为出于虔敬与感恩的态度,也就是与大自然中的隐藏力量有一种亲情之感及与它们完全融洽的一种渴望。相反,罗马的国家宗教则过度拘泥于形式,只是政府与诸神之间的一种法定的契约关系。当新的崇拜仪式自东方征服地带进来后,这种官方式的崇拜便首先衰微,然而乡间生动与亲切的信仰及仪式则仍在容忍与倔强中继续存在。胜利的基督教——半投降地——明智地吸取许多罗马宗教的信仰与仪式,在新的词句形式之下,在拉丁世界中,一直继续下去,以至今日。

P83:

这种宗教有益于罗马的道德吗?就某些方面而言,这种宗教是不道德的:它强调礼仪,暗示着神所得的报酬,这不是人们的善行,而只是礼物与仪式;至于他们的祷告,则千篇一律,都是请求物质的满足或军事的胜利。仪式给予人们的生活及土地只是一幕幕戏剧;但是,他们愈变愈多,似乎那些仪式就是宗教的本质了,而不是部分对全体一种虔敬的表示。除少数例外,诸神都是没有道德或高贵气质的可怕精灵而已。

然而,这种旧宗教却为道德律而设,为个人、家庭及国家的秩序与力量而设。在孩子们还不懂怀疑之前,信仰就把他们的性格熔铸于纪律、责任及庄严中。宗教给予家庭以神圣的约束力与支持:它对父母子女们,逐渐灌输着永恒至上的相互尊敬与孝道,它使生与死具有神圣的意义与庄严,它鼓励忠于结婚誓言,它使人对求得死者灵魂的安息成为必不可少之事,从而促进生育。在每一次战役之前,小心翼翼地举行各种宗教仪式,能提高士气,使官兵们相信,有许多超自然的力量与他并肩作战。它视法律源起于上苍,并成为宗教形式。视罪犯为天国秩序与和平的扰乱者,又使每一宣誓后面皆有霍韦神的权力存在,法律因此强大有力。它以宗教的神圣赋予公共生活的每一阶段,政府的每一行动皆以仪式及祈祷开始,把国家融于与神结合如此密切的状态中,使对神的虔敬与爱国主义打成一片,养成了狂热的爱国心,比历史上我们所知的其他社会更强烈。总而言之,宗教与家庭共同养成荣誉与责任,形成奇特的性格,这种性格就是罗马成为世界主人的秘诀。

P109:

从各行省掠夺回来的财富,徒增官吏的中饱私囊,终于引起革命,毁灭共和。迦太基、马其顿及叙利亚所支付的赔款,每一战场所俘的大量涌进罗马的奴隶,征服内高卢及西班牙时所夺得的贵重金属,取自安条克三世及珀修斯的四亿小银币(共6000万美元),屋尔索(Manlius Vulso)在亚洲各战役中取得的4503磅金子与22万磅银子——所有这些收获以及其他横财,顿使罗马的有产阶级在半世纪之内(公元前204—前146年)从小康之家一变而为富爵王候。士兵大掠归来,满囊的金银币与战利品。意大利内部,通货倍增。首都罗马的不动产业主不出力,又不动脑筋,财富却增加了3倍。在商业繁荣中,工业却落后了。罗马并不需要自制货物,它拿举世的金钱,购买举世的货物。公共工程空前扩张,使那些依靠国家合约为生的“公用事业承包人”大增财富。任何一个罗马人,只要有一点钱,都买他们公司的股份。银行家获利而生意繁荣。他们吸收存款、支付利息,办理支票兑现,代顾客记账、放款及借款,自行投资或经管投资,靠那无情的高利贷自肥。正由于此,杀手(sector)与放款人(moneylender)变成了同一个词。罗马成为金融与政治中心,而不是工商业中心。

P111:

到公元前160年,加图与波利比奥斯已记录下人口减少、国家已无法召集像对付汉尼拔时的大军的情况。新一代的罗马人,继承着世界主人的地位,却没有时间或根本不愿保卫国家。罗马地主阶层中的随时准备好从事战争的特性,现在已经消失。土地所有权集中于少数几个家庭中,与乡间毫无关系的最下层阶级,充塞于罗马各贫民区中。

P111:

日益扩大的中产阶级,则毫无阻碍地受着重商主义的支配。他们的财富不再基于不动产,而基于商业投资或管理。旧道德和少数加图派无法防止这种新的流动资本体系成为罗马人生活的基石。每个人都渴望金钱,每个人都以金钱状况来判断别人或被别人判断。

至于特殊阶层(如果我们相信罗马史学家所记——但我们是不应相信的),他们过去认为荣誉高于生命,现在也采纳新道德,分享新财富;他们不再想到国家,念念不忘的只是阶级及个人的特权与额外津贴;他们接受礼物或慷慨的贿赂,而偏袒某人或某些国家,并觅取种种现成理由,对富有国家而不是对强大国家发起战争。

P112:

加图说:“偷窃民家者的结果是锒铛入狱,偷窃社会者结果是穿紫袍戴金冠。”

P112:

在这个贵族政治中,有一种支配寡头政治的家族存在。直至苏拉以前,罗马的历史都是一些家族的记录,而不是一些个人的记录;没有伟大的政治家出现,在国家的高级官吏中,所出现的只是一代复一代的同一名字。自公元前233年至公元前133年的200位执政官中,有159人属于26个家族,100人属于10个家族。在这期间,最有权势的是科尼利家族(Corneli,即西庇阿家族)。从公元前218年在特里比亚河(Trebia)战败的西庇阿开始,经过他的儿子即击败汉尼拔的大阿菲利加·西庇阿,到后者的养孙、公元前146年毁迦太基的小阿菲利加·西庇阿,罗马的政治史及战争史大部分都是这个家族的故事。而毁灭贵族政治的革命,也由西庇阿(大阿菲利加)的两个孙儿格拉古兄弟开始。扎马战役的胜利,使西庇阿声望很高,各阶级一致尊崇他。

这种政治上的个人主义的出现,与商业和道德方面个人主义的增长完全吻合。这个罗马共和政体,不久就被不受约束、有能力的伟人毁灭。

P117:

希腊人征服罗马的方式,是将宗教和喜剧给予罗马的平民,而将希腊的道德、哲学和艺术给予上层阶级。希腊人用这些礼物、财富合谋,腐蚀罗马人的信仰和性格,这是大希腊人对其征服者长期报复的一部分。希腊人的征服,在罗马人的哲学中到达了巅峰,其过程是自卢克莱修(Lucretius)的禁欲式享乐主义(Stoic Epicureanism),到塞涅卡(Seneca)的享乐式禁欲主义(Epicurean Stoicism)。在基督教神学中,希腊人的形而上学战胜了意大利诸神。君士坦丁堡开始兴起,初与罗马相匹敌,其后又成为罗马的继承者,这是希腊文化的胜利。当君士坦丁堡陷落时,希腊的文学、哲学及艺术又在文艺复兴期间,再度征服了意大利及欧洲。在欧洲文化史上,这是主流,所有其他文化皆是支流。西塞罗说:“自希腊流入我们城市的不是一条小溪,而是文化与学问的一条巨川。”从此之后,罗马的精神、艺术、宗教生活,皆为大希腊世界的一部分。